口水玩泥巴的时候, 我已经背诵唐诗三百首,能熟练运用加减乘除口诀,在峡谷中已是个所向披靡虐菜无数的百星荣耀王者, 而我目前才出生半年, 这都要归功于我父母超凡脱俗的独特基因以及他们对我的放养政策。 我老妈是只神兽, 她可以说是天底下最不负责任, 不,最民主自由的老妈,比起把我当儿子, 她似乎更喜欢把我当她的玩具, 不,玩伴, 就是她,无所顾忌地带领我领略电子产品的魅力。 我老爹就是个凡人, 但我还是比较崇拜他的, 因为他能喜欢上我老妈这种奇葩并追求到她, 还跟她结婚,以至她生儿育女这几件事加起来,就足够让我震撼一辈子的。他绝对是凡人中的佼佼者,不然也不会得到我老妈青睐,并且生出我这样绝妙的儿子。 而我, 我叫陆角巷。 自我对这个名字产生...